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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内楼宇、道路、广场、湖泊名称的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校园楼宇、道路、广场、湖泊是学校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历史文化、办学特色、育人理念的重要载体,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学校迁址新建工作的逐步完成,对既有楼宇、道路、广场、湖泊进行科学而系统的命名,将对完善校园标识系统、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学校文化品牌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体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一次对校园主要楼宇、道路、广场和湖泊的命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结合学校实际,本次纳入命名征集的主要对象为学校建设效果图内(见附件1)的所有楼宇、道路、广场及湖泊。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日。


三、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四、征集要求

(一)命名应寓意深刻,富有内涵,契合学校办学理念、办学传统和办学定位,结合“明德、约礼、博文、创新”的校训体现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办学特色,具有激励作用和教育意义。

(二)命名应当注重实用性,充分考虑命名对象的主要功能、地理位置、与其他建筑的整体协调,便于识别、传播和使用。

(三)命名应言简意赅,平正通达,具有独创性、新颖性、时代性,使用规范汉字,2-4 字为宜。

(四)命名方案应系统化,有整体感,楼宇和道路名称应力求互相关联,彼此呼应,相辅相成。

(五)命名方案应由命名对象、拟命名和名称释义三个部分组成。引自经典的,须注明出处。

(六)命名方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七)对相同的楼宇、道路、广场、湖泊名称按稿件收到时间先后取舍。


五、投稿方式

(一)纸质版稿件请直接交综合楼521(党委宣传部办公室)或将电子文稿发送到邮箱:rongmeiti@sdcivc.edu.cn 。邮件主题以“单位+姓名+校园楼宇道路广场命名征集投稿”进行标注一律采用电子文档方式投稿。

(二)投稿作品须详细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可个人投稿,也可集体投稿。校内各部门可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广泛酝酿,以部门名义投稿。


六、活动奖励

(一)评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并颁发荣誉证书。入围作品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广泛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纳入学院校园文化建设规划。

(二)奖励。凡入围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所有学校有权修改和部分采用应征作品。


七、其他事项

(一)来稿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投稿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二)征集活动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张惠17685709832。


附件:

1.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校园效果图

2.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征集统计表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校园规划图